近年来,平阴县编办推进阳光政务,强化行风建设。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,将机构编制政策已机构编制事项全方位地向社会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,架起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。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。通过建立例行公开制度、监督检查制度、考核评价制度,规范政务公开范围、方式及流程。按照“政务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特例”的原则,除涉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开。 二是拓宽公开平台。通过政府门户网、机构编制网、在《济南日报?新平阴》开设“机构编制政策解答”栏目,全面系统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,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、部门“三定”方案公开、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事项,保障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 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平台。畅通机构编制监督举报渠道,开通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子邮箱,认真倾听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详细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,受理机构编制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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