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综合考核中存在的指标“大而全”,考核方式单一等问题,平阴县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三个重点,不断改进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,力求考准考实,考出实效。 在考核内容上,突出工作重心。综合考核体系是“指挥棒”,是“风向标”。全县的工作重心在哪里,“指挥棒”、“风向标”就要指向哪里。在考核指标安排上,主要围绕济南市“453”工作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,把“四个中心”建设、招商引资、项目建设、棚改旧改(征收拆迁)、拆违拆临、大气污染治理、脱贫攻坚等工作作为考核的重点,在指标权重上加以突出。同时,根据工作实际,增加了河长制落实情况、全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等指标。通过对指标体系的调整,力求使考核的导向更加明确。 在考核方式上,突出过程监控。改变过去年终一次性考核的做法,对各项考核指标特别是全县重点工作实行跟踪考核,明确了县考评办及各考核责任部门的日常考核工作职责,建立日常考核监控台帐,按季(月)度调度考核。通过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结果的相互印证,确保考核结果更加客观、公正。 在考核结果运用上,突出激励约束。在综合奖设置上分出层次,设置“突出贡献单位”和“先进单位”两个奖项,让成绩突出的单位获得更高荣誉。在单项奖设置上,增设“四个中心”建设、“拆违拆临”、大气污染治理、省级文明县创建、党建工作五个单项奖,共设置14个单项奖,进一步鼓励单项工作上水平。同时对在重点工作中完成情况不好的,制定了更严格的约束惩戒规定。通过严格奖惩,进一步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,发挥考核“助推器”作用,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,更好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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