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武汉市提出实施“城市合伙人计划”,旨在以平等、包容、互利的“合伙人”理念,聚集一批创新创业者和创业投资人。
“合伙人”,不仅是一种新提法,更是对发挥人才作用的新探索。在“合伙人”关系下,政府发挥主导作用,人才处于主体地位,政府作为“合伙方”而不是“用人方”,为人才发展提供平台和保障;人才作为“伙伴”而不是“伙计”,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,为地方发展提供动力和活力。 像重视合伙人一样重视人才。对待合伙人不能高高在上,也不能叶公好龙,对待人才也应如此,不能把人才引进当作“面子工程”,把人才当成“花瓶”。将人才作为“合伙人”,就要转变视角、放低身段,以人才为中心,既要考虑要人才做什么,更要考虑为人才做什么,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社会环境,以真情感召人才,以环境凝聚人才,让人才有认同感、归属感。 像信任合伙人一样信任人才。用才是最好的留才手段。要坚持用人不疑,允许和鼓励人才自由流动、自由经营,以实现人才价值的最大化。坚持投入优先,处理好“精细化”和“大手笔”的关系,对于有发展潜力、利于长远的项目要全力支持,既算细账更算大账。 像成就合伙人一样成就人才。将人才放在重要岗位上,以人才为中心集聚和配置场地、资金、信息等创新资源,让人才“长袖善舞”。完善以成果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,以创新的实际成效论英雄,让人才“脚踏实地”。通过股权激励、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等,实现人才创新与个人收益相挂钩,让人才“有利可图”。如此,人才自然会“近者悦远者来”,并成为地方发展的优秀“合伙人”。 |